|
|
|
|
| 法制办: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|
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:2008-1-19 字体:小 大 |
近日,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透露,我国将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,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。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工作人员表示,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,容易受到行政干预、经济利益、情感情绪及能力素质的影响,加之自由裁量权弹性又大,导致“同案不同罚”、“合法不合理”、“人情案”和“态度案”的情况屡屡发生。 对此,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,一项新制度的出现,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问题。针对问题,解决问题,就是工作的努力方向。同时他也表示,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,只是规范行政处罚的一个方面。如何让行政处罚更规范、更公平、更合理,国务院法制办还有一系列的举措。 |
| |
|
上一篇文章: 2007年中国十大案件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 |
录入:shls_lawyer02 编辑:shls_lawyer02 |
| 如果您发现该文章有错误,请通知管理员,谢谢! |
|
 |
 |
网友评论:(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【我要发表评论】 |
|
 |
|
|
|
 |
|
 |
|